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规范科研用书资产登记工作,提升管理效率,现对科研用书资产登记的相关流程和要求进行更新说明,请各位老师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
1.请务必先在校“财务管理系统”里办结好相关报销登记再到图书馆办理科研用书登记手续。科研用书资产登记表中所报销总金额必须与财务管理系统里保持一致,否则,无法通过财务审核。
2.表格“签章”为签字盖章。
3.做资产登记的图书必须作为图书馆待登记资产携带并移交图书馆采编部,不再由个人、所属二级单位或科研团队保管。如仍有借阅需求,请现场告知采编部,由采编部老师在一周内按图书馆文献加工标准,做编目及相关处理,并移交至流通部门后,按图书馆常规借阅手续进行办理。
4.表格电子版发邮箱243157261@qq.com,或者U盘现场拷贝。
5.资产登记需要校验发票号码,请携带购书发票,图书馆复印备存。
6.资产登记需要资产登记本人签名,因此,原则上要本人亲自来办理。
7.图书馆采编部在凤阳校区图书馆A座一楼102室。
8.如有不清楚的事项请电话咨询0550-6732224。
图书馆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