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部分教师简介
2015年05月14日 17:21 点击:[]
陈传万,男,安徽庐江人,安徽省教学名师,教授、人文学院院长,主要从事中国文学和地方文化研究。主要社会兼职有:全国大学语文研究会理事,安徽省写作学会副会长、安徽蚌埠明文化研究会会长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等各类课题10余项,在《文学遗产》等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9部。安徽省首届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校学科带头人,曾被评为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先进个人、校先进工作者、校教学优秀奖、校“优秀教师”、校首届“师德标兵”、校优秀共产党员等。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蚌埠市社科三等奖1项等。
杜士凤,女,人文学院党总支书记,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
骆绪刚,男,副教授,法学博士,人文学院院长助理。主要从事刑事诉讼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在《政治与法律》等刊物公开发表论文10余篇。主持厅级课题3项,校级课题3项。
宣刚,男,副教授,法学博士,模拟法庭主任,法学专业负责人,主要从事刑事政策、犯罪学研究。先后主持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等科研和教研项目6项,参与司法部课题1项,在《河南师范大学学报》、《湖北社会科学》等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
李坚怀,男,汉族,江苏徐州人,副教授,文学博士,主要从事中国现代文学及古典文献学研究。主要社会兼职有:中国鲁迅研究会会员、中国明代文学研究会会员、中国历史文献研究会会员、安徽蚌埠明文化研究会会员。主持安徽省社科规划、教育厅等科研项目4项,在《鲁迅研究月刊》、《历史档案》、《东方丛刊》、《北方论丛》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
徐国庆,男,副教授,兼职律师,主要从事经济法教学与研究。出版《实用粮油经济法》、《经济法教程》、《经济法案例》等专著、教材多部。主讲《国际法》、《税法》、《票据法》、《法律文书写作》等课程。
汪国林,男,副教授,文学博士。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文学、中国古代文论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主持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2项,在《云南社会科学》、《西华师大学报》、《求索》、《船山学刊》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
张晓云,女,副教授,法学在读博士,刑事法学教研室主任。主要从事经济法、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教学与研究,在《中国土地科学》等刊物公开发表论文10余篇。主持厅级课题3项,校级课题2项。
杨俊,男,副教授,硕士。主要从事民法、经济法的教学与研究,在《中国土地科学》等刊物公开发表论文10余篇。主持厅级课题3项,校级课题2项。
刘观来,男,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在《法学评论》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0余篇,主持和参加各级各类课题近10项。
田野,女,辽宁辽阳人,北大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法制史和西方法律思想史。
姚大怀,男,文学博士。主要从事明清文学等方面的教学和研究工作。近年来在各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0余篇,主持参与教学科研项目5项。
和建伟,男,文学在读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美学与中外文学关系。主持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1项,发表相关论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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