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科技学院机关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皇冠体育,皇冠体育平台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规文件,结合机关党委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机关党委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贯彻落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
第二章 会议组织
第三条 机关党委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经党委书记同意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党委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第四条 会议的出席成员为机关党委委员。机关党委秘书列席会议,其他列席人员根据会议需要确定。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无表决权。
第五条 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机关党委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有关重要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
第六条 党委委员因故不能到会时,应在会前向党委书记请假;如会前已审阅会议议题材料,一般应以书面形式发表意见。
第七条 机关党委秘书负责会议通知、会议议题材料、会议记录等工作。
第三章 议事范围
第八条 机关党委会议议事范围包括:
(一)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校行政的有关会议精神、文件要求。
(二)研究讨论机关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三)讨论决定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群团工作和安全稳定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讨论决定党支部的设置、换届和调整。
(五)审批党员发展、转正。
(六)讨论决定机关党建工作重要规章制度。
(七)其他需要由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第四章 议题确定
第九条 机关党委会议议题由机关党委书记确定,涉及会议的重要议题,书记应提前与党委会其他成员充分沟通酝酿。
第十条 未列入议题的临时动议,会议一般不予讨论研究。
第十一条 会议议题一经确定,有关工作人员要提前将议题和开会时间通知参会人员,准备会议材料,做好会议准备。
第五章 议事程序和要求
第十二条 机关党委会议议事实行一题一议制度,由有关人员按议程逐项汇报议题内容,然后展开讨论。
第十三条 会议议事和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决定。如对重要问题意见分歧较大,不能形成决议时,应暂缓作出决定。实行机关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制度。
第十四条 会议讨论决定重要事项时应当进行逐项表决。表决可以根据事项的不同,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委委员半数为通过。
第十五条 会议应当健全决策咨询机制。对拟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相关单位应充分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风险评估。
第十六条 会议议题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第十七条 会议作出的决定或决议,按照党务公开规定应该公开的应及时公开。对需要保密的有关会议过程、内容以及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议决定,参会人员应当遵守保密规定。
第六章 决定的执行和督办
第十八条 机关党委会议决定的事项,由机关党委委员和相关人员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实施,落实情况要及时向机关党委汇报。
第十九条 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得到坚决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需作重大调整,责任人应做好工作协调,并提出意见或建议,报机关党委会议讨论决定。
第二十条 机关党委根据分工对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议事规则由机关党委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