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开展招标采购代理机构2021年度考核工作
【日期:2022年01月17日】 【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 【作者:李香云】

为进一步加强对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提高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近日,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联合审计处、财务处、后勤保障部等部门对招标采购代理机构2021年度工作进行考核。

1月14日,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郑亚辉带领招标采购办公室副主任黄福东、国有资产管理处秘书李香云到三家代理机构对考核结果进行现场反馈。郑亚辉指出,2021年招标采购工作任务繁重,国有资产管理处与三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克服种种不利因素,共同努力,攻坚克难,有力保证了全年招标采购任务的完成,对此表示真诚感谢。同时,明确指出代理机构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问题。希望各代理机构不断检视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落实责任,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郑亚辉对代理机构工作提出三点具体要求。一是要加强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养,严把采购需求的合法性和排他性审查,确保采购需求合法合规。二是要严格按规定开展采购活动,严格落实开评标组织程序和工作纪律,强化风险意识,评标定标过程要依法依规,确保招标采购过程规范、结果准确。三是要加强与学校的沟通交流,增强主动服务意识,确保招标采购档案等材料移交及时,资料齐全、完整、准确。

此次考核主要从采购文件编制情况、组织协调服务情况、采购活动开展情况、职业道德情况、其他服务情况六个方面对代理机构2021年度工作进行全面评价,通过代理机构自评、考核专家组查阅自评材料、招标项目档案等资料给出评分的基础上得出最终考核结果。国有资产管理处作为招标采购监管和实施部门,将继续本着充分竞争、注重实绩、严格考核、优胜劣汰原则,做好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管工作,确保我校招标采购工作依法依规、阳光高效开展,为学校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特约通讯员:李香云 审核:郑亚辉 编辑:张威)

【浏览:】

关闭

  • 微博
  • 微信
  • 媒体
  • 视频

皖公网安备 34112602000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