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迁入条件
未成年子女可自愿在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落户。
二、办理程序
1、向现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及材料;
2、派出所户口内勤受理、审查、填写《亲属投靠申请入户登记表》。
三、申报材料
1、入户申请;
2、本市户口簿;
3、入户人户籍证明;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其父(母)单位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发布时间:2016-05-30 访问次数:
一、迁入条件
未成年子女可自愿在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落户。
二、办理程序
1、向现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及材料;
2、派出所户口内勤受理、审查、填写《亲属投靠申请入户登记表》。
三、申报材料
1、入户申请;
2、本市户口簿;
3、入户人户籍证明;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其父(母)单位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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